跳到主要內容區

學生交流活動(遠東航空機票)補助,歡迎同學踴躍申請。

1.申請對象:本校在學學生。
2.申請範圍:以106學年之交流活動為主。
3.補助內容:遠東航空公司航班所達之經濟艙來回機票。
4.審查原則:主要以清寒學生所參與的學生事務交流優先,其次以學生參與活動的重要性及學生在校成績為綜合考量。
5.申請期限:於106年12月11日(一)前填妥申請表向課指組提出申請(申請表如附件)。
6.往返機票名額:5名。
7.備註:
◎請自行上遠東航空查詢航班及時刻表。
◎經審查通過後由課指組統一向遠東航空公司申請。
◎返國後須繳交一份出國報告。

課外活動指導組 敬啟
瀏覽數: